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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勉励和吸引优异人才回淄就业创业,凭证《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事情的若干步伐》(淄组发〔2019〕31号)第15条有关划定,制订本细则。
第一条??基本条件
(一)结业五年内整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(具备学历学位证书,含经教育部认证的外洋学历);
(二)自2019年11月21日(含,下同)《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事情的若干步伐》(淄组发〔2019〕31号)下发后,新到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(含中央、省属驻淄企业以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,劳务派遣企业另行划定,下同)、事业单位全职事情或创业满1年,签署3年及以上劳动条约或事业单位聘用条约,治理就业挂号,按划定缴纳社会包管;
(三)淄博学籍结业生或入职时结业生怙恃有一方为淄博市户籍。
第二条??发放标准
切合条件的高校结业生,给予结业生家庭1万元奖励资金。每个结业生只享受一次。
第三条??治理流程
(一)申报和认定方法
无形认证。市、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效劳机构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,每月10日(法定节沐日顺延)调取切合条件的高校结业生名单,10个事情日内审核后直接发放,并通过新闻提醒方法见告结业生自己。
小我私家申请。切合条件的小我私家,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自主申请:(1)网上申报。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包管网、“温暖淄博人社”APP、“淄博人社”微信公众号(2020年2月1日正式运行,此前为试运行阶段)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效劳机构提出申请。(2)现场申报。就职于市属事业单位、市属国有企业(名单附后,见附件4)的,向市行政效劳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报;其它单位就业的,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效劳机构窗口申报;并填报《淄博市回淄就业创业高校结业生亲情引才奖励申请表》(见附件1)。
其它所需质料,由市、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效劳机构通过“淄博市智慧人社综合效劳平台”“山东省公共就业与人才效劳系统”等信息系统,盘问签署条约、就业挂号、缴纳社会包管、工商挂号、学历学位等情形(系统内无法获取的信息,须由自己提供。在央属、省属企业就业的,申请人还须提供金融机构代发人为证实)。
(二)奖励发放
公示无异议的,5个事情日内将资金拨付到结业生指定家庭成员社会包管卡。
第四条??资金渠道
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由市财务肩负,其它单位由市、区县财务各肩负50%。
第五条 ?资金结算
待预算批准后,市人社部分提出资金使用计划,以正式文件送市财务局。市财务局于收文后7个事情日内治理资金拨付手续。市人社部分收到资金后,凭证前述条款划定将资金拨付至结业生指定家庭成员社会包管卡。每年12月20日前,市人社部分确定全市发放人数和各级津贴金额,以正式文件送市财务局,市财务局据此治理资金结算手续。
第六条??本细则由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认真诠释。
第七条??本细则自2019年11月21日起实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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